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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506 篇文章<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能不能全面完成这一重大任务,重点在于产业振兴,短板在于落后地区,特别是2020年新脱贫地区,这些地区往往是曾经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是当前我国发展最不平衡不充分的区域,即使2020年之后这些地区全面脱贫摘帽,也仍然存在产业发展基础不牢、持续性差等问题,导致实现产业振兴相对艰难。脱贫地区的产业振兴具有防止返贫和推动乡村振兴的双重作用,因此,如何推进脱贫地区实现产业振兴是一个迫切需要研究的现实问题。陕西理工大学何龙斌教授的新作《脱贫地区乡村产业振兴理论与实践》于2023年1月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从脱贫地区乡村产业发展的思路、方向、路径、模式等几个方面探讨了这一问题,是一部难得的“应时之作”。具体而言,专著成果具有以下几大特色。
在司马迁“发愤著书说”之后,《文心雕龙》把文学创作视为作家血气、精神、情志等抒发表现的结果,认为作品优劣高下犹如人情之变。“苦虑劳情说”“为情造文说”的提出,将文章与人的形神、气血、五脏、六腑、脉韵贯通统一起来,赋予诗学以人的性格与精神气象。作为中国古代诗学文学批评巨著,《文心雕龙》同样受到了“体验哲学”的影响。在刘勰类比性论述中,诗文有辞采风骨,人的身体对应有五官形骸。艺术作品是情性和文采的融合,这与身体是肉体与精神统一的观念相一致,发中国诗学借体论艺、以身论文之滥觞。
中国公案小说中有着丰富的动物书写情节,因受中国古代思想、文化浸润及文学动物书写传统的影响而突显出神异性色调。荷兰汉学家高罗佩的狄公案小说一方面借鉴了传统公案小说的动物书写情节,另一方面又淡化了此类情节的神异性和果报观念,强化了客观逻辑与科学化思维。这既反映出西方侦探小说对他的影响,更折射出他在接受中国文化时的理性思辨意识。在此基础上,他赋予动物书写情节以跨文化传播的功能,投射出他对中国文化的体悟。通过小说中的动物书写,他既开辟了观照中国古典文学的特殊视野,又参照、借鉴了西方通俗文学的创作传统,于中西文化会通中实现了“华风西被”的祈愿。
非家幻觉、地方认同与家园想象始终处于R. S.托马斯话语场的中心。《R. S.托马斯传》以诗人不断西迁的生命历程为经,以威尔士独特的地理景观、风土民情和文化传统为纬,展示了托马斯诗体的流变与其波谲云诡的心理现实之间千丝万缕的内在贯通,呈现出深刻影响其处所意识的多元文化记忆。同时,通过将托马斯的矛盾身份认同熔铸成其生存焦虑的重要根源,展示了诗人生命书写背后隐含的对构建人类理想家园的深刻思考,对生命终极意义的拷问和对重塑健康人格的渴求。
具身认知理论超越了传统的身心二元的离身认知观,强调了身体在认知中的基础性和前提性地位,提出认知是大脑、身体与环境三者交互的产物。学前数学内容抽象性的学科特点和幼儿思维具体形象性的发展水平决定了幼儿数学教学策略与具身认知观具有理论上的适切性和逻辑上的自洽性。从具身认知理论出发的幼儿数学教学可以从创设生活化游戏化的具身教学情境、采用多感官身体参与的体验式教学方式、鼓励幼儿通过探究交流促进数学认知的动态生成三个方面着手进行实践性探索。
忠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后,以书面形式约定双方互负忠实义务,若因一方的不忠行为导致离婚,则需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赔偿金或违约金的协议。目前对忠诚协议的法律属性及法律效力等问题尚存争议,本文通过梳理分析认为该协议是抽象的法定忠实义务的具体化表达,本质为非典型合同;协议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与公序良俗,满足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此应根据私法自治原则将其纳入法律调整范畴,赋予其法律效力;协议虽有身份协议之外观,但其核心是对违约责任的约定,协议的可执行性依赖契约理论支撑,因此在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时应承担违约责任而非侵权责任,以切实保障婚姻无过错方的利益,实现弘扬家庭美德、树立优良家风的立法目的。
多质多法是用多种方法测量一组特征的测评方法,在教育学、心理学、医学等领域广泛应用,目前在人才管理领域应用尚不多见,本研究在人才管理领域引入多质多法人才测评方法,将多种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结合起来,形成多维度的评价体系,并结合人才测评项目的实践案例阐述了多质多法人才测评方法的具体应用流程及其应用效果。研究结果表明,多质多法人才测评方法相对于传统人才测评方法具有更高的可靠性和实效性,有助于全面客观地评估人才的能力和特质,为人才管理部门选人、用人、育人提供客观依据,减少主管决策的偏差。
<正>汤汤汉水,滋兰树蕙育桃李;巍巍连城,扎根秦巴传薪火。2023年10月20日,陕西理工大学召开庆祝建校65周年暨高质量发展大会。十三届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毅亭,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会长陈存根,中国科学院院士、陕西师范大学原校长房喻,陕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刘建林、汉中市委书记张烨等省市区县领导,塔吉克斯坦国立理工大学副校长沙赫里尧、泰国乌隆他尼皇家大学副校长萨维提、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校区副校长吴宏伟、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王友国等66所兄弟院校的领导,省内外近30位企事业单位领导,媒体界朋友,历届校友、离退休老领导及在校师生代表等共800余人齐聚南校区大礼堂,共话深厚情谊,共谋高质量发展。
我国《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案)明确规定夫妻共担未成年子女养育等家务劳动,离婚时对家务劳动付出较多的一方应当予以经济补偿。这些规定回应了我国大多数女性身负家庭与职业双重负担之现实,力图在立法上矫正传统的家庭分工,实现家庭内部的分配正义与矫正正义,对于促进两性平等发展,保护女性平等权益有重要意义。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在具体司法实践方面,仍有待明晰和完善。本文从社会性别平等理论视角分析了女性获取家务劳动合理补偿的法理依据,论证女性负担生育照料子女等家务劳动具有社会再生产之重要价值以及对其在离婚时予以合理补偿的正当性,进而提出具体的完善建议:扩展离婚后提出家务劳动补偿请求权的期限,同时明确家务劳动的估算办法,借鉴统计学公式,计算出实然家务劳动承担数量与应然承担部分之差,再结合家庭具体情况作出合理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