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
赵舒翘作为清光绪朝刑部尚书、陕派律学的代表人物,以平反冤案、主持正义为志业。1901年即辛丑年,在外国列强的逼迫下,慈禧太后为求自保将其赐死。赵舒翘之死,百年来众说纷纭。文章在系统梳理相关史料的基础上,经过研究分析认为赵舒翘身负“祸首”恶名,其赐死过程极其惨烈、惊悚和屈辱。基于所谓的君臣伦理信念,赵舒翘没有为自已鸣冤叫屈,也不能、不敢为自己做任何辩白。在列强霸凌外交下,弱国不能保护自己的臣民,而以“宗社为重”,让其充当替罪羊,这不仅是赵舒翘的悲剧,也是国家民族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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