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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1673-1360CN 43-1434/F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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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职业学院主办

2000年04期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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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目录共 28 篇文章

1

论成人高校道德教育对于素质教育的推进

何厚发

<正> 中共中央在《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各类学校都要“充实和改进思想品德课和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把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并强调“要加强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高道德素质”。作为成人高校,如何把道德教育纳入素质教育的轨道,适度把握二者之间的关系,完成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是一个值得不断探索和实践的新课题。笔者就此谈谈个人的一点初浅认识,以求教于行家里手。 一、道德教育是成人高校对学生进行全面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经济已见端倪,国力竞争日趋激烈,这就决定了教育在综合国力的形成中处于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素质的全面提高成为受教育者的紧迫任务。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实践和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人才需求的现实需要表明,劳动者素质的提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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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利差型保单负债形成及其风险控制

黄为

<正> 一、利差型保单负债的形成 公司在设计新险种时,往往会根据当时的银行利率水平(ib)确定保单的设计利率及预定利率(ip)。根据企业开展新业务和公司竞争的需要,预定利率一般大于当时的银行利率,及ip>ib。这是可想而知的,如果ib<ip,投资人的预期收益低于银行储蓄收益,大部分的投保人将觉得保险不如储蓄,转而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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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保险欺诈及防范

田雪

<正> 何谓保险欺诈?学术界对此莫衷一是,但大多数人认为,保险欺诈(也称道德风险)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以骗取保险金为目的,以虚构保险标的、编造保险事故或保险事故发生原因、夸大损失程度、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等手段,致使保险人陷于错误认识而向其支付保险金的行为。 一、保险欺诈的现状 保险经营本身所特有的价值补偿性和运作射幸性,给个别人提供了谋取不义之财的可能,他们参加保险的目的绝不是为了防范化解风险,而是要在各种情况布下一个又一个陷阱,或者使承保人承保不该承保的风险,或者使保险人支付不该支付的赔款或给付,这些都是保险欺诈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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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企业市场营销能力分析

胡广, 李天华

<正> 保险企业市场营销是保险企业的一种功能,它辨识目前还没有得到满足的保险需要和保险欲望,规定和衡量它们的范围大小,确定本企业能够更好地为这些需要和欲望服务的目标市场,以及决定服务于这些市场的合适的险种和计划方案。因此,它是联结整个社会保险需要和保险供给的纽带。 所谓保险企业的市场营销能力,指的是保险企业适应保险市场变化,积极引导保险消费,争取市场竞争优势,以实现经营目标的内在本领。它是保险企业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竞争能力和销售能力的综合体现,它的强弱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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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会计理论的新兴研究方法

薛慧丽, 张新武

<正> 根据中国会计学会,创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系,是我国会计理论的建设目标,但这一目标至今仍未形成,加强对会计理论研究方法体系的探索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 会计理论研究方法体系,是由各种会计理论研究方法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形成的有机整体,分传统研究方法和新兴研究方法两种。传统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归纳法、演绎法、职业道德法(又叫伦理法)、社会学法(又叫社会效果法)和宏观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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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寿险营销业务的管理

苏琴

<正> 人寿保险就是要给人的生命带来保障,使人们身心健康地投入到生活和工作当中。发展营销业务,就是实现这种“保障”的最具体、最直接的方式。目前,我国寿险营销业务在经历了一段大发展之后存在着管理滞后、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如何加强这方面的管理,笔者认为,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一、突出素质重点,抓好“二支队伍” 一是保险营销主管队伍。由于营销人员来源复杂,能力水平参差不齐,思想情绪变化大,业务活动范围散而小,这就需要营销主管具有统揽全局的能力,具体来讲要培养六种素质:(1) 领导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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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合同法角度诠释保险合同的如实告知义务

杨军

<正> 1999年3月15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于1999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新合同法的颁布打破了以前合同立法“三分天下”的局面,与市场经济及国际惯例接轨,是我国法制工作的又一里程碑。新合同法必将对包括保险法在内的其它法律产生一系列的影响。从新合同法角度分析保险合同的如实告知义务,会得到一些崭新的内容与诠释。保险法中,如实告知义务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告知义务,仅指投保人订约前与订约时,向保险人据实申报、陈述。而广义的告知义务,指合同订立之前,订立时及在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已知的和应知的与危险有关与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据实向保险方作出申报、陈述。本文中,笔者持广义说。下面,我从新合同法两个方面的内容对如实告知义务作一些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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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是保险企业科学经营的重要理念

陈丽霞

<正> 风险管理是当代先进保险经营中的重要理念,它包含保险人在承保前对标的与风险的选择及承保后的防灾防损活动。由于保险是社会化、科学化处理风险的手段,保险经营者是风险转嫁的承担者。作为经营风险的保险人,如果没有对经营风险所应持有的科学态度,非但不能履行对被保险人的承诺,甚至会污染保险市场,使保险业的发展偏离健康的轨道。长期以来,重展业轻防灾、重收保费轻视核保是我国保险经营中普遍存在的一个突出而严重的问题。它不仅使保险公司丧失了经济利益,也给社会带来了不良的影响。世纪之交的中国保险市场正处于开放的黄金时刻,在保险竞争日益激烈的时代,我国保险经营者有必要冷静地重新调整经营理念,将中国的保险业健康地带入二十一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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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法的现实障碍

孙蓉, 冯文, 杨洋, 王娟, 曾好, 彭利, 张海燕

<正> 中国保险法的现实障碍 (一) 中国保险立法面临的障碍 1.保险立法内容上的障碍 新中国成立后,保险业的发展是从强制保险开始的,因此,直到1981年的《经济合同法》前我国的保险立法都带有浓厚的行政立法色彩。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对保险制度的需求,保险立法正逐步改变立法格式和内容的行政色彩。但立法内容仍显得过于简单和原则化,主要表现在: (1) 某些保险法律、法规条款缺乏可操作性 其一,交付保险费与保险合同效力的关系不明确。一般情况下,交付保险费与保险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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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英国寿险中介市场的借鉴价值

王凯

<正> 从世界各国寿险业发展的经验看,寿险中介对寿险业健康发展起重要作用。我国寿险业在1995年《保险法》颁布实施后走上了分业独立经营的道路,自身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以寿险营销为代表的寿险中介人制度建设也已迈出了较大步伐。今天的寿险市场上活跃着一大批具备一定保险专业知识和营销技能的寿险代理人,他们为社会公众保险意识的增强,保险知识的普及,寿险市场的开拓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保证我国新兴的寿险中介市场的健康发展,1996年当时的保险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保险司开始组织实施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1999年5月新成立的保监会又组织了第一次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寿险中介市场的主体构成正逐步得到了丰富和完备。应当看到的是资格考核仅仅是对进入寿险中介行业的从业者的资质保证,在此基础上建立针对寿险中介行业的监管体系及操作办法是我国高层保险监管人士和理论研究者面临的下一步任务。本文通过对英国寿险中介市场现状的简要介绍,从中找出监管者为确保监管目标实现而构建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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