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学生保险销售渠道的现实选择
陈元火
近年来,随着中国保险主体增多,国内保险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学生保险成为各公司竞争的一个重要阵地。而在学生保险传统的承保方式难以实现的形势下,研究如何拓宽个单学生保险的销售渠道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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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职业学院主办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陈元火
近年来,随着中国保险主体增多,国内保险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学生保险成为各公司竞争的一个重要阵地。而在学生保险传统的承保方式难以实现的形势下,研究如何拓宽个单学生保险的销售渠道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张晓萌
我国现已进入消费信贷时期。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开展了多年,出现了"叫好不叫座"的现象。究其问题所在主要是银行,保险公司,购车人和汽车销售商四方关系没有合理理顺,而且该业务"二高一低"即高出险率,高赔付率以及低追偿成功率。为此,业务涉及的各方要加强合作,规范操作,联手做好贷前资信调查,事后追偿工作,共同维护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的整体发展。
黄振华, 赵大治
长期以来,我国车险费率制度存在着体系单一,要素不合理,缺乏经营性的特点,与我国车险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形势不相适应,不利于保险公司经营观念的转变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因此,车险实现费率市场化将是大势所趋。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的保险公司,应该从技术、服务等方面提高自身实力,以增强对车险费率市场化的适应力和竞争力。
夏雪芬, 刘稳丰
中国保险业正遭遇信用危机;中国加入WTO,保险业面临严峻的信用挑战:埋首品牌打造,重建保险信用,已是迫在眉睫。信用价值取向的重塑,公司与员工、顾客之间的真诚关系的建立,保险企业信用制度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信用的建立健全,法制的完善,产权制度的改革,保险监管的加强,保险行业共守诚信的自律精神的培育,都将有效地促进保险信用的重建。
邹泽平
<正>业界期盼已久的新《保险法》已于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面对新法,业内人士表现出了更多的平静。因为正如人们所预料的一样,新《保险法》的修改主要体现在履行人世承诺、强化保险监管以及促进保险业与国际接轨等方面。而对于原《保险法》中一直存在争议且事关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利益的条文基本没有修改。
徐华, 李高芳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保险业会计问题也日益突出,保险公司的业务表现为根据保险单(保险合同)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保险公司即负有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责任,在向保单持有人支付赔偿或给付以前,应计提保险责任准备金.我国目前对保险责任准备金计量问题的研究中,主要是从保险精算的角度来探讨不同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计算方法,而没有从会计的角度来研究其计量属性.保险合同属于金融工具,而金融工具最相关的计量属性是公允价值,因此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计量属性也应是公允价值。
张燕
随着我国加入WTO,寿险市场上会出现越来越多的经营主体,竞争也会日益激烈。要迎接这种挑战,我国的寿险公司就必须从现在做起,改变粗放式的经营理念,对长远发展做出规划。首先就是要对自身经营战略的定位进行重新思考,并通过对产品、渠道和服务等战术细节的定位来保证公司整体战略的实施。
郑尊信, 金奕
<正>存款保险定价是存款保险制度建设中的核心内容,保险定价效率直接影响制度的功效。迄今为止,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对存款保险费率的管理,采取均一保费率管理方式,即对所有的参保金融机构,实行相同的存款保险费率计算应纳保费金额。80年代中期以来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银行倒闭事件的增加,使人们认识到这种管理方式不仅对经营稳健的参保机构有失公平公正,而且是引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
杨卫平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保险合同解释的标准与原则也应与国际接轨,这是涉及保险关系正常发展的重要问题,在综合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做法的基础上,考虑我国的国情,应尽快建立一套保险合同解释制度,使保险合同的解释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