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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锡生 冯春阳2025

“生态破坏”概念界定是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核心基础工作。现行立法未予明确界定,司法实践长期依赖学理解释,致使该概念在适用过程中呈现客体识别混乱、行为意图模糊、类型划分失序等困境。在污染控制编与生态保护编并列结构下,“生态破坏”应作为生态保护的基本规制对象体现类型独立与制度统摄。应从“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与“非污染性破坏行为”两重维度建构其规范定义:“在生产和生活中,直接或间接以非排污方式改变、削弱、扰乱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由此造成或可能造成有害影响,其性质足以破坏生态平衡、危及生态安全、危害生态环境”。并据此提出释义条款统一术语、条文修正厘清适用、责任转致完善衔接的法典植入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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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梅 马俊凯2025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在外部风险因素交错叠加的新形势下,防范输入性风险冲击,提升粮食储备风险缓冲效能,是增强我国粮食产业韧性与抗风险能力的必然要求。本文在梳理分析当前世界粮食市场变动的基础上,探究新形势下中国粮食安全面临的潜在输入性风险,包括粮食供给过剩化、外部风险常态化、粮食垄断结构化和粮食期货“金融化”。对此,提出构建中国粮食动态风险缓冲储备机制的政策建议,包括统筹稳定粮食储备来源,平衡粮食进口与国内自给;优化粮食监测和预警体系,通过动态预警把握好储备规模和节奏;国内外供应链韧性联动,实现粮食进口与储备多元化与区域协作;以粮食储备调节对冲期货金融化风险,筑牢粮食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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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新 凃坤鹏2025

作为新时代人口与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引擎,银发经济对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深远意义。从老龄社会视角出发,遵循人口与经济互动的内在规律,构建涵盖宏观、中观与微观三个维度的分析框架,有助于完善银发经济的发展架构。追溯银发经济的生成逻辑,宏观层面人口调控弹性减弱、中观层面劳动供给结构转型和微观层面首位需求主体变序共同催生了银发经济。从发展内涵看,银发经济既是宏观经济适老化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中观银发产业创新发展的战略举措,还是微观老年人消费行为改变的必然趋势。前瞻银发经济的时代进路,为促进人口与经济协调发展、激发银发经济潜能,需依托数字时代红利赋能宏观经济运行范式革新与增长动能转换、中观传统产业转型与新兴产业培育、微观消费偏好迭代与供给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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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晓燕 于法稳2025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到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之一是“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前关于“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研究缺乏,亟待加强。本文基于对现有相关政策文件、报道等的梳理,结合中国农村发展特征,提出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三度一融”的科学内涵,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涵盖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农村居住条件三方面的评价指标体系并设定2035年的目标值。对照目标值,本文剖析了中国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面临的主要挑战,并据此提出了加快推进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策略,主要包括分类推进农村重要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切实大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以新质生产力推进农村居住条件高质量升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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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沫2025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对于释放内需潜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十分重要。尽管当前市民化政策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仍面临着户籍制度的阻碍作用尚未完全消除、城镇常住人口难以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地方政府市民化的财力支持和激励不足、农村“三权”有偿退出机制不完善等难题。与此同时,预期“十五五”时期农民工群体将发生改变,整体呈现出总量见顶回落、老龄化问题显现、第三产业从业占比提高以及县域集聚度增加等特征。对此,进一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需要遵循顺应人口变化规律、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因地制宜分层推进、城乡联动系统协同的基本思路,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和新就业形态发展,提高地方政府市民化的能力与意愿,完善农村权益的有偿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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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培丽 瞿婷婷2025

制造业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然而,当前我国进入服务消费快速增长和服务业快速发展新时期,与制造业比重下降形成鲜明对比,实际上,我国尚未达到制造业比重下降拐点,服务消费增长不足以造成制造业比重下降,制造业比重下降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制造业面临的供需两方面变化。服务业发展可以促进制造业保持合理比重,其中生活性服务业能够通过中间需求带动制造业发展和转型升级,在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等规制下,生产性服务业能够通过赋能进一步提升制造业竞争力。这就需要以创新激发服务消费内生动能,推进产业融合互促。一是丰富服务供给品类,优化服务供给质量,以高质量服务供给创造有效需求,拓展制造业内需空间;二是加快现代适用技术开发应用,培育壮大数字消费为主的新型服务消费,牵引和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三是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制造业服务化,进一步提升制造业附加值;四是适应平台经济发展规律,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切实保护平台经济参与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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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菊华 宫佳宁2025

本研究系统探讨了社会转型背景下家庭韧性的理论框架、核心特征、主要维度及建设路径,揭示了其作为家庭可持续发展关键能力的内在机理。研究将家庭韧性重构为“起点—过程—终点”的动态能力系统,首次提出经济、环境、社会、关系四维韧性框架,揭示其由抗压到成长的跃迁逻辑。家庭韧性的建构与演变是一项长期、复杂、系统的任务,强化家庭韧性需明确总体原则,实施系统规划与综合策略,同时注重家庭内部建设与拓展外部支持网络的协同推进,实现多维度提升。本研究为理解家庭韧性提供了新视角,对新时代家庭建设具有理论与实践的双重意义。未来研究应加强指标体系和量化评估建设,深入探讨因果机制,为提升家庭韧性提供更精准的实践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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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奉明2025

高质量发展与高效能治理既存在发展决定治理需求、治理保障发展质量的辩证统一关系,又共同服务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价值取向。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形成了正确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的改革方法论和中国经验。新征程上,要通过完善法治体系、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增进民生福祉等路径筑牢产业升级与市场公平的制度根基、打通数据驱动与政务服务的效能堵点、激活多元主体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动能、实现发展成果与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的精准对接,不断提升国家治理效能,推进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效保障和基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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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颖尹2025

数智社会新形态下,算法治理引发了数字技术代理人类实施治理的范式变革,促使算法从中立的数据运算工具,成为制度秩序重构的主导力量,对传统法律体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立足发展与治理平衡视角,结合中国法治语境,提出坚持价值引领、制度弹性与动态适配相统一的规范路径,融合软法机制与场景响应体系,探索适应本土实践的算法治理法律规范方案。通过构建以技术向善、算法治理安全为导向的法律规范体系,回应算法规训、算法歧视、算法黑箱等所引发的风险问题,推动法律在保障个体权利与社会秩序方面的实质作用。同时,坚持法律介入的正当性与谦抑性原则,警惕对算法治理的过度干预,在鼓励技术创新与维护公共秩序之间寻求动态平衡,探索善治之道。

被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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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明月 赵阳2025

随着技术规训逐渐成为数字时代社会治理的重要范式,公民在算法主导的数据结构中面临权利失衡与能力缺失的双重挑战。公民数字素养不仅是一种基础能力,更是维护数字时代权利主体性的重要保障。首先,以“能力—权利—法治”的逻辑框架,提出由数字认知、技能、安全意识与伦理法律意识构成的四层能力金字塔模型,并指出能力维度缺失将导致权利虚化与数字失能。其次,进一步构建了涵盖权利规范、行为边界与责任分配三元结构的制度回应体系,强调通过算法治理立法、数据权利保护、伦理责任共担等方式,落实技术赋权与法治护航的双重路径。在比较法视野下,分析了欧盟GDPR、美国COPPA及日本多层次治理体系的经验,指出中国特色数字素养治理需实现“技术—伦理—制度”三者的协同共治。最后,在制度上实现数字能力与权利的同步强化,构建系统性、公平性与可解释性兼具的法治化保障机制,实现技术向善与公民赋权的共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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