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焦作市公安总公司
<正> 2000年2月26日,由国家公安部、建设部联手实施的城市交通环境“畅通工程”,在全国36个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及计划单列市、部分中小城市正式启动。 城市交通畅通工程,根据我国城市交通管理现状和城市交通环境现状,把城市交通管理水平评价为模范管理、优秀管理、良好管理、合格管理4个等级。评价项目主要包括中心城区主干道不发生周期性严重阻塞,阻塞率明显下降;车辆和行人通行有序,交通违章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安全系数提高,道路运行车辆车速提高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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