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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中国金属学会、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主办主办
[1] 上海宝山钢铁总厂
<正>《冶金经济与管理》1986年第3期上刊登了刘文权、高震春两同志的文章.“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的探讨”,笔者阅后认为,该文作者在文章中提出的探讨性观点,有下述几个问题有待商榷.首先,董事会成立的基础条件有待商榷.作者在论述企业领导体制改革的意义后,“通过借鉴国内外大型联合企业领导体制的经验,结合我国大型钢铁联合企业自身的特点”提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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