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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中国金属学会、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主办主办
[1] 浙江冶金经济专科学校
<正> 为了加快有色金属工业的发展,国务院1983年4月批准成立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这是有色金属工业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但是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从国家机关脱离出来以后,仍然部分地(或较多地)行使着政府管理机构的职能.如何尽快完成向经济实体的过渡,真正成为从事生产经营或服务性业务的,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能承担经济责任的企业,尚需不断探索前进.本文试图就总公司管理组织现代化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期对总公司进一步改革管理机构有一些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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