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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舞蹈学院
查尔斯·桑德斯·皮尔斯作为符号学创始人之一,其符号学理论在现代符号学领域中亦有着十分举足轻重的地位。皮尔斯的符号学理论可以被归纳为是符号的三分构造,即通过再现体、对象体、解释体三项关系来分析符号。舞蹈艺术作为艺术符号与这三者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因此,本文将通过皮尔斯的“三元说”理论,将三元素分别对应至舞蹈中。以皮尔斯符号学理论为基础,深入分析、探讨三者对舞蹈艺术创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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