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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香港演艺学院
灯光作为剧场艺术的众多元素之一,在剧场中的价值毋庸置疑。灯光的第一大作用是可以重新塑造和定义舞台上的空间,并使表演空间多样化。“无灯光则无空间,无空间则无戏剧”[1],这是罗伯特·威尔逊曾说过的一句话,由此可见,灯光在罗伯特·威尔逊的作品中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用灯光来定义舞台空间这一概念,除了罗伯特·威尔逊外,还有亚龙·阿布拉菲亚(Yaron Abulafia)。他研究了“光图像(light images)”的建构,以及光在空间和时间中组织思想的方式,阿道夫·阿皮亚(Adolphe Appia)①则创造了Sis-en-Scene体系,也就是将光、空间和演员整合起来。以上三位艺术家都将“灯光”与“空间”这两个名词紧紧联系在一起,用“灯光”来定义舞台“空间”,赋予了剧场以“新”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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