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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渤海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在秦律里,官吏失职渎职的处罚有很多,赀甲盾、代偿、居作等多种。赀罚是用处罚甲盾等物的财产性的处罚来惩治官吏及百姓的轻微犯罪行为;官吏代偿则是在官吏有失职渎职行为且该行为造成政府财产实际损失时,需要让其代为赔偿损失,是对官吏进行行政上的赀罚后的再处罚。因为资料较少,秦简牍中对于赀罚与官吏代偿的界限比较模糊,汉初律令沿袭秦制,可加以佐证,这需要更加细致地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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