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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贵州大学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
清至民国时期,在清水江流域发现的民间契约中,涉及民间社会组织之一的清明会文献颇多。作为清明会重大经济基础的会产,在清水江文书中多有体现,诸如会产类型、会产来源以及会产的使用、经营增值与流转等。故探讨清明会诸类文书,对于揭示会产在清明会各项活动中的渗透度,以及厘清清明会在家庭、宗祠和社会组织中的关系,对民间社会组织建设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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