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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渤海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薅子”“不举子”,即百姓子嗣多,因贫困无法抚养,从而杀害、弃养孩子的一种习俗,在两宋时期十分盛行。具体的原因是人地矛盾突出、赋役繁重和厚嫁之风盛行。此习俗造成人口比例失调、社会治安恶化、社会风气败坏的恶劣影响。宋人针对这一习俗,制定了开办慈幼事业、制定相关律法、减免赋税的措施予以应对。
贾维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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