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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西南大学
幸福作为人类永恒的追求,一直是哲学领域的重要议题。通过对亚里士多德与康德两位哲学家的幸福观进行比较,发现两者均秉持理性主义哲学立场,也都肯定了幸福的意义,但囿于各自生活的时代背景和伦理学基础不同而呈现出对幸福理解的差异。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灵魂与德性相符合的实际表现,他将幸福定位为伦理生活的目标及最高价值,强调幸福对德性有逻辑上的优先性。而康德则从道德哲学的角度出发,将幸福视为道德法则的实现,突出道德对幸福有逻辑上的先在性。此外,亚里士多德将幸福作为“最高善”,即人类的终极目的,康德则将幸福的终极目标设为“至善”,进一步引发对幸福目的论在现代社会中的适用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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