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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医药大学主办
[1] 福建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
阴气和神是中医理论中不可或缺的两个重要的概念,在《黄帝内经》中有着诸多论述。《黄帝内经》中的“阴气”可分为生理性阴气和病理性阴气两类;《黄帝内经》中的“神”可分为“广义自然之神”“人体生命之神”“人体局部之神”三类。生理性阴气、病理性阴气均与“神”关系密切。生理性阴气可化神、存神、养神,神可主宰生理性阴气;病理性阴气可伤神、碍神,神可抵御病理性阴气。正确认识生理性阴气、病理性阴气与“神”的关系对治疗神志疾患和危重症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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