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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职业学院主办
[1] 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
<正> 2000年底,国家工商总局作出了2001年度重点整治垄断行业的工作部署,列入整治对象的行业名单中保险行业被列为垄断行业之首。笔者认为,无论从理论分析的角度,还是从实际情形来看,或者从消费者购买商业保险的选择性理解,国家工商局将保险列为垄断行业的观点尚有若干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已经打破了商业保险市场垄断经营的格局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解放初我国政府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后期和改革开放后刚刚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的若干年中,我国保险市场的确有过垄断经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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