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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医学情报研究所主办
[1] 洛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正> 自1990年3月~1993年11月我们以心律平治疗心律失常患者40例,取得较好疗效,现报道如下。 材料与方法 一、一般资料 本组40例,男31例,女9例。年龄20~80岁,平均51岁。其中冠心病28例,风心病6例,高心病3例、心肌炎3例。心律失常种类及疗效见表。 二、病例选择病史均在一个月以上,最长者10年。应用心律平前停用其它抗心律失常药,除室性及室上性心动过速外,其它各种心律失常,观察72小时,心律失常持续存在,期前收缩计数时间≥5次/分,平均每分钟出现5次以上者。对有未控制的心衰,Ⅱ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严重肝肾疾病,癫痫发作史,妊娠和哺乳期患者均未选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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