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建设是人的现代化的核心要素,是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人的现代化视域下,思想道德建设通过确保社会主义方向、凝聚集体合力和发挥价值观的导向功能,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发展。遵循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历史和文化逻辑,在内涵上要构建人的现代化视域下思想道德建设新体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培育有理想有担当的时代新人,致力于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在行动上,要统筹协调,形成全领域互动融合的思想道德建设系统:统筹规划,整体谋划思想道德建设,实现德治与法治互动融通,促进思想道德建设技术现代化,推进全社会思想道德建设评价监督体系科学化。
家庭共同体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自然共同体,它不仅孕育出代际韧性,也是代际韧性作用发挥的现实空间。家庭代际韧性在抵御外部风险、情感感召、传承文化、凝聚社会共识以及提升家庭安全感与社会安全性等方面作用于家庭共同体,使其具有其他共同体组织难以替代的作用。家庭代际韧性的运行机制则体现在家庭关系的平等化、任务导向的家庭凝聚力、博弈性协商、全生命周期均衡性以及期望效应等方面。当前我国家庭代际韧性还带有自发性,需要国家和社会多方面的呵护、扶持与赋权,将家庭共同体建设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相结合,锻造出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韧性以及增强国家韧性。
独立自主是中华民族精神之魂,是立党立国的重要原则,是我们党始终掌握历史主动的根本原因。一百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独立自主的政党自觉,这种自觉性在新时代集中体现为四个层面:统筹把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政治自觉;不断增强学习本领,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理论自觉;坚持把国家和民族发展放在自己力量基点上的行动自觉;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和为人类谋进步、为世界谋大同的使命自觉。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继续坚持自信自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北京市朝阳区N社区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同社区实际相结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创设出“基层议事共治”机制,形成了议事平台体系化、议事主体多元化、议事主题精准化、议事规程制度化、共治机制灵活化的“五化”格局,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参与和沟通议事渠道。这一机制使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先进理念转化为基层民主制度创新,进而在实践中推动基层党建、基层民主、基层治理现代化协同并进,有效破解以往社区治理中面临的诸多困境,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提高了居民的主体意识、成就感、满意度和幸福感。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颁布与实施为以互联网平台为代表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设置了风险防控这一犯罪预防性责任。犯罪风险防控责任来源于互联网平台在网络治理领域所承担的主体责任,并以风险防控作为责任的价值目标。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条文规定,犯罪风险防控责任由信息核检义务、特定行为禁止义务、合理注意义务以及侦查协助义务四项基本义务构成。犯罪风险防控责任需通过确立政府监督者地位、提高义务履行标准、限定责任承载范围以及完善既有评价机制的方式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领域予以落实。
党的领导制度塑造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组织基础、制度基础和群众基础,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制度保障;由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统合而成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运行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保障,解决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理法治问题。以上三个有机衔接、相辅相成的制度体系,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过程,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法治精神有机统一,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制度保障。
中国共产党解决“大党独有难题”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重大政治命题。深入把握“大党独有难题”的内涵要义,关键在于厘清和把握以“六个如何始终”为主要表现的难题指向。“六个如何始终”在内容上相互呼应、价值上各有侧重、实践应对上紧密衔接,分别从价值引领、集中统一、本领锻造、永葆精神、自我纠错、生态涵养六个维度来明确“大党独有难题”的主要内涵。新征程上有效应对“大党独有难题”,需在准确把握“六个如何始终”的内涵与指向的基础上,相应地提出学理认识与致思理路,从而逐步趋近并最终实现“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执政目标。
ChatGPT等强人工智能时代,技术和风险的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攀升均加剧了法律的不确定性。全球生成式人工智能监管态势下,在激励创新中统筹规范发展应成为我国现阶段的规制目标,对其规制应注意包容性与灵活性的制度安排。特别在当前生成式人工智能面临前所未有的技术规制挑战、监管挑战和问责挑战冲击,规制生成式人工智能应避免过度倚赖传统以政府为中心的规制方式,而应采取“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协同发力、过程合规激励和结果威慑效应齐彰,且深度融合法律逻辑、技术逻辑与产业逻辑的双重法律规制理路。该规制理路以敏捷治理理论及元规制理论为理据,以聚焦于市场主体本质与能动性的过程性规制为主导,结果性规制为补充,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模型、数据和生成内容等从技术过程到行为结果形成各有侧重且协调配合的系统规制进路。同时还需相应的配套法律制度保障,尤其是有必要从风险化解和权益保障入手进行责任松绑和规制补强,引入安全港规则及发展保障基金制度,实现立法上的先进性和运用上的有效性。
智能催收通过网络爬虫、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对债务人信息的处理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从严保护取向存在冲突,智能决策引擎、智能分案等手段存在泄露债务人隐私的风险,以数据外包方式进行个人信息处理存在违规操作的隐患,算法自动化决策致使个人信息委托处理情形下的违法或不当行为更加隐蔽。应通过催收行业的专门立法明确催收过程中债务人信息处理规则的具体适用,将特定情形下对债务人信息的先行获取纳入法定的合理使用范畴;以“免遭算法支配”为核心完善智能催收中算法自动化决策的监管规则,构建由事前算法评估、事中算法公开和事后算法问责组成的全流程监管机制;强化对催收机构个人信息处理的准入监管与合规监管,促进催收机构内部规则、行业自律规则与监管规则的衔接。
<正>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薪火相传、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关心关爱青年成长成才、谋划推动青年工作发展进步。特别是创造各种条件和机会,让广大青年在关注和参与国家重大活动中切实体会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深刻领悟思想的伟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魅力,着力加强对广大青年的政治引领,提升青年的政治认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