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陕西理工大学人文学院
“神”在《文心雕龙》中出现次数颇多,刘勰“神”论上承老庄哲学的论“神”思想,受魏晋时期“形神之辨”风气的影响,刘勰赋予“神”系统深刻的内涵,拓展了“神”这一范畴的多义性、丰富性和深刻性,使“神”成为中国古典诗学一个重要的范畴。在文学产生阶段刘勰把超自然的“神灵”作为文学的描写对象,解释了作为文学规律的“神理”;在文学的创作阶段刘勰剖析了“神与物游”的想象和“神用象通”的灵感,强调了人的精神在文学构思中的重要作用;在文学的接受层面刘勰提出凸显自然之妙的“神妙”和以情为本的“神理”,深化了文学的审美意蕴。《文心雕龙》的“神”范畴对后世的文艺创作和文艺理论都产生了不可忽视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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