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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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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地生态补偿基金法律保障机制探究——以汉江水源地生态补偿为例

马小花
何宇航
张婵

[1] 陕西理工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

陕西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 / 04期36-41+47
3 次引用

摘要

建立有效的生态补偿基金管理制度并不断拓展生态补偿基金来源,对于南水北调工程可持续发展和水源区的生态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但是近年来南水北调水源地生态补偿基金存在法律性质和适用范围界定不明、生态补偿方式单一、筹措渠道有限、未建立专责化生态补偿基金管理机构、缺乏有力监督措施等问题。基于此,提出加大法律保护力度,明确界定生态补偿基金的法律性质和适用范围、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体系、采取多方举措拓宽生态补偿基金筹措渠道、建立专门化生态补偿基金管理机构、强化生态补偿基金的监督等应对之策,建立起全面长效的生态补偿基金法律保障机制,以促进水源地生态资源保护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汉江水源地生态补偿基金法律保障机制

参考文献

共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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