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陕西理工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
[2] 汉中市人民检察院
运用法律地理学的研究方法,对《秦疆治略》所载法律意识、诉讼风气、社会治安等涉法现象的区域差异性和相互间的关联性进行梳理分析,可以发现,清代中期陕西诉讼风气在空间结构上表现为陕南好讼、陕北寡讼、关中兼而有之的特点;各厅州县民众的法律意识表现为守法、畏法、弄法、抗法四种类型,并与诉讼风气存在空间结构上的部分重叠;社会治安在整体结构上表现为陕北状况较好,陕南及关中东部较差的格局。研究表明,诉讼风气、法律意识和社会治安之间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关联性,在此基础上构建的“守法/畏法—寡讼—治安好”“弄法/抗法—好讼—治安差”理论模型,对于当下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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