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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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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析产司法解释条款规则适用研究——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为依据

吴国平

[1] 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

陕西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年 / 43卷 / 03期26-34
2 次引用

摘要

在我国,男女同居关系已非个别现象,因双方关系恶化而引起的财物纠纷也时有所见。最高人民法院针对这一社会热点问题,颁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针对男女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的处理规则作出了规定,内容切合实践需要。为提高规则适用的法律效果,实现规制目的,在适用时应准确把握该规则的适用对象,处理具体纠纷时应坚持区分对待、分别调整,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不违背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并结合同居期间财产来源的界定对规则进行细化。坚持以与人身的关联度、财产取得方式和财产的法律属性为考量依据对同居财产的范围作出界定并作出相应的处置。为应对可能产生的财产纠纷风险,同居双方应当通过签订协议将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及其收益的归属作明确规定以规避未来风险。当依法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应按共同债权、共同债务处理。

关键词

同居析产司法解释规则适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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