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ournal of Langfang Teachers University
[1] 长江大学历史系
明代地方行政首长每三年入京上计一次,通常在京停留一月有余。在此期间,上计官普遍会广泛拜访京城师友;在宾主尽欢的同时,难免发生礼物的授受。自明中期开始,上计官在考察间隙向在京师友馈遗财物的情况便屡见不鲜,但当时官员乃至普通民众却极其反常地对这种行为予以适度容忍。直到上计官的馈遗超出一定限度后,明廷才开始从中央层面对这一行为予以约束,但当时的官员却又对朝廷明禁熟视无睹。结合明代朝觐馈遗的案例研究可以发现:授受馈遗双方的收益远大于风险是造成当时问题的根源所在,只有确立公开透明的官员选拔和考核机制,朝觐馈遗这一问题才能迎刃而解,政坛清风才能随之而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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