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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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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urnal of Langfang Teachers University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政监管职权的配置

肖登辉
江妍

[1]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

廊坊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年 / 41卷 / 01期43-51

摘要

合法、科学的行政监管职权配置是实现监管任务目标的核心要求,也是构建行政监管体制的核心问题。当前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法律概念较为模糊、法律地位尚不明确,导致在具体法律适用上存在一定的争议。从本质上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事的是一种教育活动,属于民办教育机构,应当适用民办教育领域法律规范。然而,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中较少涉及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政监管职权划分的内容,行政机关面临权责边界模糊等监管困境。同时,由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监管涉及多方行政主体的参与,而相应的行政监管协作机制尚不健全,进一步阻碍了行政监管工作的开展。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领域,应当构建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多部门协同的监管体制,并建立健全各部门之间的常态化监管协作机制。

关键词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政监管职权划分

参考文献

共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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