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 RI XIAO FANG
北京卓众出版有限公司,北京科学技术期刊学会主办
[1]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莞城大队
在展开火灾调查工作时,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运用会体现出明显的差异性,只有对这两种证据类型进行联系,才能构建出更有利的证据体系,从而更为准确地进行火灾事实调查。基于此,以火灾调查中证据的重要性分析为出发点,研究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定义和范围,对火灾调查中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运用进行了一定的分析及探索。
雷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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