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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主办
[1] 西南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
英汉法律语言的翻译过程,是参与翻译的各方主体间沟通、对话、互动的过程,具有明显的主体间性特征,原因在于哲学观念的转变、时空因素的影响、文化理念的差异。而英汉法律语言翻译中主体间性则体现于作者与译者主体间性,译者与读者主体间性。主体间性理论对英汉法律语言翻译要求是应遵循平等互动、时空协调、适度叛逆、价值互尊四项原则。唯如此,才能使法律语言的翻译易于被理解和接受,从而达到沟通、交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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