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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主办
[1] 新疆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
双边投资协定在双方产生投资争端时可以作为法庭仲裁的依据,有效规范和促进投资活动。中国与欧盟成员国签署双边投资协定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随着中欧经贸关系的深入发展,中欧双边投资协定的宗旨、模式与内容需要进一步发展,以适应经贸发展环境。通过构建双边投资协定指标体系,量化比较分析中欧双边投资协定,在公平公正待遇、征收、争端解决条款依然存在一定提升空间。中国与欧盟需积极磋商,争取签订更高标准的中欧全面投资协定,提升协定条款的投资促进和保护水平,主动了解和应对欧盟国家投资政策的变化,推动投资活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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