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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医药大学主办
<正> 古汉语第三人称代词“之”是否可作表领属的“其”用,语法学界长期有争论,医古文教学界也有不同看法。不久前,一些同志就这一问题重新展开了讨论,虽然暂时还没能取得比较一致的意见,但对进一步深入探讨这一问题是很有益的。清人王引之提到“之”可作“其”用时,引了《孟子·公孙丑上》“天下之民皆悦而愿为之氓“一例为证。此后,人们多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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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贻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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