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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医药大学主办
[1] 福建中医学院
<正> 以前我在西医学习中医班时期,曾于《福建中医药》六卷四期发表“论邪之所凑,其气必虚”一文,认为本句经文可有三方面的意义:一、内因决定外因——正气先虚,邪再凑之,因而发病;二、外因影响内因——邪气过盛,相对正虚,正不胜邪,同样得病;三、外因累及内因——邪气侵入,正气续虚,损害人体,急须救治。后来看到该刊七卷三期有两篇“对论‘邪之所凑,其气必虚’一文的意见”,主要是不同意本句经文可有后二方面的意义;有的并认为我所举例说明邪气过盛,相对正虚的“厉气”,有其特殊的规律,不能概括在本句经文的发病机制之内;还有提出一些引证经文不够恰当,及经文中标点不够合理的问题。这真是意外的收获,没有想到我这篇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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