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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医药大学主办
[1] 上海中医学院级研究生
<正> 宋本《伤寒论》第98条原文为“得病六七日,脉迟浮弱,恶风寒,手足温,医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胁下满痛,面目及身黄,颈项强,小便难者,与柴胡汤。后必下重,本渴饮水而呕者,柴胡不中与之,食谷者哕”。对于本条原文,历代绝大多数注家把它作为柴胡疑似证或禁忌证理解.惟近人林伯良、郭子光对此提出质疑,陈述自己之见,认为本条为辨柴胡汤应用,当属柴胡汤证范围。阎德新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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