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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职业学院主办
[1] 安徽保监局
科学监管理念是由科学发展观派生而来的应用于保险监管领域的新型监管理念,其在监管目标上的"以人为本"、监管原则上的"科学执政"、监管机制上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监管手段上的"统筹兼顾"、监管评价上的"人本位",与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求一脉相承。保险监管部门必须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实施"四型"监管即目标型监管、统筹型监管、法治型监管和风险型监管。就财产保险业而言,"三个三"的要求即强化"三内"、打造"三铁"、优化"三率",是科学监管理念在产险业的深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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