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OURNAL PORTAL
保险职业学院主办
[1] 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作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必要补充,能对交通事故受害者提供及时救助。文章对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救助基金制度做了简介和分析,得出几点共性。经过几年的筹备、构建,我国救助基金终于建立了基本框架,但在实务中仍然遇到救助基金主管部门设置不统一、基金来源较窄且不合理、垫付费用的情形有待完善、受害人定义过窄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结合发达国家可借鉴的成功经验,文章给出了相应的建议,以期对完善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有所裨益。
本文版权归编辑部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