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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职业学院主办
[1]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研究院
[2]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
根根《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在评估非寿险业务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时,需确定合理的预期赔付率假设。针对在实务中预期赔付率评估假设所存在的问题,本文从精算原理出发,分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预期赔付率假设与未决赔款准备金预期赔付率假设之间的数理关系,讨论这两类预期赔付率假设之间互相推算的方法,并提出两个评估优度指标。相关结论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精算师行业的实务指引,规范各保险公司的准备金负债评估行为,提高保险公司财务报表的可比性提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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