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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职业学院主办
[1]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
<正> 保险作为风险处理的一种手段,具有不同于其它工商企业的特点:(1) 保险以各种随机性风险作为经营对象,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风险损失的幅度表现为不确定性、随机性,从而使保险经营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2) 保险经营的负债性,即保险公司通过承保后收取保险费而建立起来的各种责任准备金,是对投保人的负债。保险公司一旦亏损或倒闭,不仅损害保险公司自身的利益,更主要的是损害广大投保人的利益。(3) 保障性,就是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补偿和给付,通过实现经济补偿和给付来保障社会生产的持续进行和社会生活的安定。它是保障社会再生产正常进行的必备条件。保险公司一旦不能正常履行补偿或给付职能,将直接影响社会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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