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保险职业学院学报》官方网站
ISSN 1673-1360CN 43-1434/F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JOURNAL PORTAL

保险职业学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过刊浏览1995年 / 02期再谈应收保费

再谈应收保费

楚金良
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5年 / 02期
1 次引用

摘要

<正> 应收保费在保险业务中,是指已收和未收的全部保险费。在保险会计业务上,应收保费是指应收但还未实际收回的保俭费。 应收保费是属于结算资金范畴。在保险业务管理上,搞较小比例的应收保险费是可以的,这不仅不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而且,也会促进和保证保险事业的巩固和发展。然而,有的保险部门领导,单为完成指标而在应收保费上大做文章,结果给企业自身效益造成很大损失。 第一,应收保费使企业虚增了收入。保险公司应收保费余额比较大,直接影响企业自身效

关键词

暂无数据

参考文献

共0条
正在加载参考文献...

版权声明

本文版权归编辑部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