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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职业学院主办
[1]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保险事业不断发展,社会保险制度为社会安全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其制度的保障体系未臻完善,通过再保险手段加以完善意义重大。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再保险在实践中的主要操作模式为"保险合同模式"和"委托代办模式",都属于社会保险再保险"经办路径"的范畴,相应的"再保模式"同样值得关注,能够在发挥商业保险优势,促进商业保险、社会保险协调发展上起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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