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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职业学院主办
[1]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我国目前实行的商业养老保险税收制度为TTE模式,即缴费和积累环节征税,领取环节免税的安排,而新试点的个税递延养老险将采用EET模式。通常认为,从TTE模式转换为EET模式会对政府的当期税收造成压力,而另一方面,个税递延对于个人而言实际是一种"税基递延",从而,通过消费和投资的传导机制又会反过来增加整体经济产出,进而扩大政府税收收入。本文将采用跨期比较的方法,基于试点方案和2013年上海市地方统计数据,通过一系列创新性的模型设计,对数据进行假设和简化,从而对政府当期财政成本进行测算;在此基础上,采用协整模型和误差修正模型估计个人可支配收入上升对长期税收的影响,进而比较得出税收综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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