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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职业学院主办
[1] 甘肃罡博律师事务所
实践中,用人单位为降低经营成本拒绝缴纳工伤保险的现象较为普遍,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申请主体常因各种因素未能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针对未参保情境下的工伤超期申请问题,司法实践中形成了驳回诉讼请求、支持人身损害赔偿、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三种裁判观点。相比较而言,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裁判观点更为公平、公正。然而,该观点因法院缺乏工伤认定权而面临理论争议和实践困境。为切实维护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立法机关有必要赋予法院相应的工伤认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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