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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职业学院主办
[1] 西华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在“互联网+”背景下,新就业形态的兴起催生了大量的灵活就业岗位,越来越多的劳动者成为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与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相比,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还相对滞后,由于缺乏对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这类群体难以被纳入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便会面临工伤认定取证困难且工伤赔偿申请程序繁琐的问题,劳动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基于此,建议扩大工伤保险参保主体范围,利用信息技术辅助工伤认定,优化工伤赔偿申请程序,建设全覆盖、多层次、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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