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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医学情报研究所主办
[1] 四川省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
目的比较体外受精/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胚胎移植(IVF/ICSI-ET)治疗前不同知情告知方式对工作效率的影响,为临床工作流程的改善提供依据。方法选取2014年3月—2016年2月在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拟进行IVF/ICSI-ET治疗的1 852对夫妇为研究对象。2014年3月—2015年2月886对夫妇采用方式一进行知情告知[采用无时限(日间工作时间内)、医患一对一讲解知情告知内容后签署知情同意书完成知情告知]。2015年3月—2016年2月966对夫妇采用方式二进行知情告知[每周五下午(法定休息日除外),借助健康教育平台统一宣讲知情告知内容,安排工作人员专职负责一对一签署知情同意书,完成知情告知]。观察两种方式告知时间、签署知情同意书时间、人力资源消耗时间、工作效率。结果方式一告知时间、签署知情同意书时间、人力资源消耗时间短于方式二,工作效率低于方式二,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在固定时间,借助健康教育平台进行统一知情告知,可缩短讲解时间、节省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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